潘國森
「吸毒」這行為無可避免會損害到當事人、其家庭及整個社會的利益,並造成許多壞影響,這是所有中國人的社會共識。香港特區(qū)政府保安局轄下有「禁毒處」(Narcotics Division),可這「Narcotic」的本義僅是「麻醉劑」,與「毒」(Poison)還真不沾邊。
英語沒有對應「吸毒」的說法,只有「濫用藥物」(Drug Abuse),尤指精神科藥物。近年又發(fā)明「娛樂性用藥」(Recreational Drug Use)的概念,由「濫用」美化為「娛樂用」,不似有害,反似有益。上回談到加拿大溫哥華華裔女童吸食毒品過量身亡,該市政府亦不把「吸毒」當一回事,還花費公帑變相販毒,弄個什麼「安全供應」(Safe Supply)。當?shù)厝A裔社群沉痛地問:「怎會安全?怎會是娛樂?」筆者認為凡是在香港鼓吹「娛樂性用藥」的,都是牛鬼蛇神。
溫哥華禁毒、掃毒不力,將那女童送上死路每一個光怪陸離的環(huán)節(jié),都應該成為我們的殷鑑。首先加國學校已成為殺人源頭的毒窟,所以我們要全力掃蕩洗滌校園毒害。其次是戒毒服務不到位和輔導員濫權,所以我們要強制驗毒、強制戒毒。凡是領公帑薪金的相關人員,都應該按照監(jiān)護人的意願來輔導染上毒癮的兒童,服務要透明並受到合理監(jiān)察。
筆者認為這涉事的溫市戒毒輔導員「形跡可疑」,此人大概率是個社會工作者,或主要受社會科學訓練。其專業(yè)操守和道德標準又服從什麼樣的哲學系統(tǒng)呢?
上世紀七十年代香港初次有社會工作者這個專業(yè),當時被敬稱為「北斗星」。今時因為金庸小說《射鵰英雄傳》的緣故,許多人都知道北斗七星可以幫助我們在夜空找到北極星的所在。知道正北方,就知道所有方向。當年香港人禮敬社工,是感謝他們幫助迷失方向的弱勢社群重回正軌、找到今後的人生大方向。後來社工行業(yè)有了重大變革,有新理論認為這項工作應以當事人(Client)的最大利益為依歸。而這個利益由當事人自己決定,即使與家庭和社會的總體利益有衝突時,仍是個人主義優(yōu)先。原來「社會工作者是北斗星」只是香港人一廂情願??梢浴高€我北斗星」嗎?
校園掃毒新思維(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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